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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须知

一、钢琴以叁个月为起租期,不满叁个月的,按预定租金的120%计算。租借到期,请提前联系并按时归还。租借期间,不足半月,租费按半月计算:超过半月不满壹月,租费按壹月计算。如需续租,请在到期日前主动联系,办理续租手续。

二、立式钢琴租金为每月280~400元不等,琴凳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0元。持有老年证、军人证、学生证的本人可享受八折优惠。

三、租借钢琴时,一次收取该钢琴价值不低于30%作为保证金,租借人、担保人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或单位的盖章证明。

四、租借期超过三个月的,免费提供一次调音。租借期间,本公司将定期派专人上门了解钢琴使用情况和及时提供租后服务,到时会提前通知租户,租户请予配合。若发现钢琴在使用中有人为损坏的,按实际修复的工料费照价赔偿,情况严重的,出赔偿外立即终止租借业务。

五、提供有偿搬运服务(来回),按实际搬运地点及楼层计算,参考钢琴公司运输收费标准。

六、租借人临时变更钢琴存放地点,需征得出租人的同意,擅自更变的,将终止租赁。

七、租借的钢琴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以抵押等形式挪作它用,一经发现即立刻终止租借。

八、钢琴租借后,若有意购买所租的琴,按租期长短,参考钢琴市场价予以协议销售。

九、以上条款仅适合租借立式钢琴,租借三角钢琴,按不同款式,收取的保证金50%为参考,其他可参照上述某些条款。



上海钢琴有限公司租赁部

地址:杨浦区惠民路927号            联系人:陈小姐   13818138390